第1691章 器文(1/3)
汉代原本的市坊,或者说在汉代的相关商业的规定,都是十分粗浅和简单的。就像是平阳起初,全天候的市场是没有的,起初和大汉许多城市一样,一天只是开市两个时辰,到了后来,便改为三场,也就是朝市、夕市和大市。
大商户基本上都是朝市,也就是上午场,因为交通运输没有后世那么的便利,所以很多大宗交易都希望能够早交易早启程,不至于还要耽搁一个晚上,所以基本上越是大商人便越是勤奋早起,根本不像是什么电视剧那样个个都睡刀太阳西下才起床的。
而夕市一般都是周边的一般的小商贩了,因为他们需要早上去周边收罗物资,然后到了傍晚便开始售卖,大多数没有固定店肆,只能在街边摆摊儿,或者是挑着担子沿街叫卖。
而大市么,则是在日中,也就是中午的时候,周边的农夫或者小手工者,一大早从他们自己家中赶倒城市城镇之中,也差不多是中午了,然后兜售一些他们自家产出的蔬菜瓜果、还有一些手工品什么的,然后或者是趁着太阳没有下山之前赶回家,又或是在夕市之上采买一些必需品回去……
整个汉代基本上市场都是如此,平阳起初自然也是如此。
但是随着道路的便利和商贩的云集,原本的朝市的时间就不一定够用了,时间拖得越来越长,最后甚至通宵达旦,一天二十四小时都有在售卖,于是乎大量货物的商贩都被迁移到了内城之外,形成了东西两个大市场,又因为东西两个大市场的人员生活需求,很多原本夕市的小商贩也开始延长了服务时间,从白天倒深夜,也都有商铺和食肆开门……
有需求,自然才会有商业。
就像是后世一段时间的计划经济,导致很多国营饭馆酒店餐馆,一天营业时间加起来就只有两三个小时,其余时间就算是有人要吃饭,抱歉,什么都没有,炉火没点,菜没洗,饭没蒸,要么让客户等,要么让客户走,这样的情形,也同样出现在一些号称先进的欧洲国家之中,到点了就要吃口热的都别想……
有需求,有要求,有条例,有规矩,才有可能让商业稳定的发展,因此斐潜在平阳实行的商业条例很繁琐,也很复杂,这让许多商贩都不怎么适应,也常常会忘记一些失去,比如商贩的营业范围是一开始注册的时候就定下来的,不允许商贩擅自变动经营范围。
在杂货铺之中售卖《说文解字新注》,自然是超过了商贩原本的经营范围,因此大规模的收检之下,许多商贩也就被抓了起来,不仅是要缴纳一大笔的罚金,同样也有一大批的《说文解字新注》手抄本啊,转刻本啊什么的,被收罗了起来,然后再以不同的价格售卖给需要这些书籍的学子。
马服马钧自然也是抢到了一套,小心翼翼的抱着往自己临时的住所走,就像是捧着珍宝一般,很是开心。
半路之上,依旧见到了一些巡检押着一些触犯了规矩的商贩到了衙门进行处理,同时还有人在路旁宣扬,讲述法规,告谕百姓。
“荀令君有言,告谕百姓、商贾……”
因为告谕基本上来说都是面对着广大的民宗来说的,因此文字都很通俗易懂,但内容可不简单,因为这里提出了一个汉代绝对没有的名词:“盗版”!
有谁能想到斐潜一开始规定了商铺的经营范围就是为了等着这个时刻?恐怕就算是有人知道,也照样会掉倒坑里。新商法规定,所有的商铺都是有经营范围的,书籍自然只能由书坊售卖,而其他渠道的商店也好,个人也罢,售卖书籍的,一律都按照“盗版”之罪进行处置,依照售卖情况金额大小,进行相对应的处罚。
如此新鲜的名词,自然也有些士族子弟,寒门学子什么的聚集起来,议论纷纷,还有胆大一些的直接高声提问,但是宣传告谕的官吏倒也不乱,也没有呵斥,而是进一步说明,那些个人抄书的,相赠的,只要没有用于获取利益,便可以不归入“盗版”之罪当中来。
“如何方是‘不以其获利’?”又有人高声问道,“若是某家中请人抄书,付些酬劳给抄书人,难道这些抄书人也是‘获利’么?也要治罪?”
宣传告谕的官吏翻看了一下手中的细则,笑咪咪的回答道:“此罪之要,乃于书也!抄书之人抄书取酬,无罪。家中抄书千百,亦无罪。不过若是以此出贾获利,自然为罪也!如此可是明白了?”
“哦……如此也有几分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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