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都市言情 > 重生之不负韶华 > 532:要不要刊登判决书?(1更)

532:要不要刊登判决书?(1更)(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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蓉城这边的报纸给了《少年偶像》极大的支持,现在有了胜利果实,当然要和本地的报纸一起分享。

挂了郑致和的电话,闻樱又和邹蔚君联系上了。

“邹阿姨,咱们赢啦!”

“是啊,我们赢了。”

邹蔚君声音里带着欢愉,亦有自信,还有挽着袖子大干一场的冲劲:“你既然指定了韩琴在《蓉城晚报》上刊登道歉公告,干脆把判决书全文也授权给晚报登出,晚报一直对你挺支持,在省内销量又高,正好趁机给你自己正名!”

邹蔚君征询闻樱意见。

现在连闻樱父母都知道了闻樱写小说的事儿,再捂着马甲也没多大意义了。

闻樱知道这也是为了《少年偶像》的宣传,没有反对的理由。

有马甲,她可以更平淡生活。

没马甲,她照样可以保持学生的本分啊,李梦娇名气多大呀,不照样还在学校上课么,省重点能容下一个人气偶像就能包容一个畅销书作家。

事实上相比起人气偶像,省重点应该更想看到学生里有畅销书作家存在。

不过她并没有马上答应邹蔚君,而是准备先和父母商量下,征得父母的同意。

老闻的意见不重要,陈茹在和解书上画乌龟的行为十分对闻樱胃口,闻樱现在逐渐摸到了和父母相处的窍门——有时并不是每件事都要听父母的安排做事,但告知父母却是孩子对父母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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